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专项督查

2024-04-09 21:47: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强化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加大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力度,防范和纠正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近期,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各县区对《青海省汽车买卖合同》《青海省二手车买卖合同》《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青海省家政服务合同》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等5个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广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通过抽查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督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学习贯彻《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以及合同行政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抽查走访了全市品牌汽车销售店11家、二手车销售店12家、医疗美容机构5家、家政公司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详细了解各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履约流程、合同模板等情况,宣贯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的重要意义,现场帮助经营者精准理解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与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合同示范文本的深入推行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同时,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和业务指导,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监管领域、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力度,使推广使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挥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履约行为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大力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工作要求,通过强化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强化合同行为规范监管、加大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机制等举措,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引导规范经营者依法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高效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供良好市场环境,努力推动全市系统合同行政监管工作走在前作表率。(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涪陵白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四川省广 ...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 ...

  • 江苏连云港中欧班列实现首季开门红

  • “海洋石油122”浮式生产储卸油装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