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河南漯河推行轻微违法容错机制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4-03-28 14:16:30 中国质量报

一面锦旗见“温度”

河南漯河推行轻微违法容错机制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 刘思雨 本报记者 孙中杰

3月26日一早,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源汇分局空冢郭市场监管所所长蔡闯,收到一面印着“监管执法典范 维权护企先锋”大字的锦旗。

这面锦旗源于该所一次暖心的“服务型”执法。

3月5日,该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某便利店货架上有临期食品却没有设置专区,也没有标识,执法人员立即做好统计,并通知经营者张女士到所里约谈。

作为经营“新手”,张女士不知道要接受何种处罚,有些手足无措。执法人员见状,立即递上一杯热水,耐心地为张女士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困惑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告知张女士要提升诚信守法意识,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

最终,执法人员鉴于张女士经营时间不长,本着“首违不罚”原则,对其进行提醒告诫,不再进行其他处罚。

“你们的服务真暖心,我们经营也会更放心。”得知“处罚”结果的张女士,连连感谢执法人员,并特意为空冢郭市场监管所订制了一面锦旗。

“我们坚持把‘有温度’的服务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为经营主体创造一个更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去该所调研的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东升听闻此事,十分感慨。自去年以来,该局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做到指导在前、服务在前、提示在前,在执法中把握尺度、增加温度,建立轻微违法容错机制,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服务“暖不暖”,数据会说话。2023年至今,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办理首违不罚案件46件、从轻处罚99件、减轻处罚5件,受到广大经营主体的高度称赞。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启动出租车 ...

  • 2024秋冬中国国际时装周开幕大秀 ...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市场监管局常态 ...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 ...

  • 春训中的一场“牌局”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