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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消费活力 建设有福之州

2024-03-14 16:55: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核心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过去一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福州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部署,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持续优化公平消费环境,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扎实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聚力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023年度,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广大市民放心消费。

一是促进“福品”品质升级。充实“福品”、建立“福标”、打造“福牌”,多维度升级福州产品品质,促进“福”品消费。打造“山·海·城”地理标志矩阵,推动地理标志成为福州优质名片,新增注册商标3.6万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实施“标准化+”行动,研制13项市地方标准、3项两岸共通标准,6项标准荣获省标准贡献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福州市质量强市专项规划》,提出实施“八大行动”,推行高端品质和服务认证,新增34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一,获市政府表扬。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创新。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出台全国首部网络餐饮服务管理领域的地方政府规章《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网络餐饮e治理模式,网络餐饮e治理获全国“科技赋能食品安全监管”十大应用案例。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搭建“福州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开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试点工作,信用监管工作经验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全市统一的AI轮巡监管系统对餐饮商户主要操作区进行视频巡检,提升传统餐饮后厨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创建25家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

三是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建设有福之州”3·15宣传活动,现场发布2023年消费促进十条措施;全市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37.4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63.18万元,12315效能评价工作获市场监管总局表扬,市消委会获全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出台《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承诺工作指引》,形成消费纠纷受理、调处、赔偿一站式流程。推动123家企业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2023年,实现线下无理由退货73800件,达成退货金额220多万元。全市298家企业入驻ODR平台,2023年共办结12317件,和解成功率达75.17%,推动12%的消费纠纷在源头化解,实现消费维权“一趟也不用跑”。

四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2023年,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市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7183件,罚没金额5704.9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91件,查办省局挂牌督办案件2件。有2个典型案例和2篇工作动态刊登在总局“铁拳”行动简报,入选省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14个,市局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11批共70个。

聚焦学生权益,提供安心放心服务

2023年度,福州市教育局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多措并举提高校内课后服务质量和保障校外培训安全。

一是明确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立足福州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实际和收费现状,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统筹考虑成本调查、财政补助、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上涨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2023年3月与福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福州市市属、在榕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福州市市属及在榕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服务性收费标准、退费流程及资金监管等内容,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二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2023年11月印发《福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市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学校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确定引进非学科机构和项目名单及费用标准,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学校须将确定引进校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服务项目、课程设置、教师资质、收费标准、安全措施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收费规范。制定《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不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选择合规机构就学。通过发布告家长一封信、温馨提示等方式,推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提醒家长缴交培训费用的注意事项,一次性不要缴交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以上的学费,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及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开具发票等,保障学员家长合法权益。

紧盯民生热点,护航社会经济发展

一年来,福州市公安局全力推进全市涉食品药品、伪劣产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打击,组织开展“昆仑2023”“食安9号”等专项行动,推动行业领域治理整顿,不断优化福州市营商环境,净化市场秩序,护航社会经济有序发展。

一是持续攻坚大案要案,快侦多破民生小案。全市公安机关紧密依托福州市市场监管局“e体+”智慧赋能体系,充分发挥“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优势,整合多警种资源,做到全要素侦查,高效能研判,从办案模式、线索收集、警种合作等方面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构筑起无缝化、网格化的打击体系。同时,紧盯各类民生小案,通过加强举报受理、开展警民恳谈会等方式广拓线索来源,力争快侦快破关乎民生的涉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

二是不断深化部门联动,确保衔接高效畅通。为进一步促进执法资源的整合,福州市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工作会商,建立健全设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动机制,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工作的高效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无缝衔接、高效畅通的行刑衔接模式。此外,还定期与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将违法犯罪行为打早打小,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群防群治氛围。依托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在110宣传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齐头并进,依法依规发布典型案例和打击成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商超进行法律宣传,普及识假辨假知识,规范经营者行为。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相关领域问题线索,共同织密安全防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护百姓健康,推进健康福州建设

2023年,福州市卫健委持续深化医改,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着力解决群众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高质量推进健康福州建设。

一是提升医疗能力水平。大力优化资源布局,推进市属医疗卫生建设项目9个,完成年度投资8亿元,全市新增床位3000张。打造“榕医汇”“福小康”医疗品牌,市属医院8个项目获评新一批省级重点专科,县级医院建成卒中中心6家、胸痛中心2家,福清市医院已率先完成“四大中心”初步建设任务。升级提质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院长就医体验”等主题活动。市第一总医院(达道院区、儿童院区)、市结核病防治院、孟超肝胆医院ICU家属免费休息区已建成并投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17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为社区医院,6所乡镇卫生院升级为二级综合医院。

二是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行医,加强对辖区内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非法行医人员频繁出现区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无照非法行医进行专项整治。2023年共查处无证无照非法行医53起,罚没金额218.8万元。持续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排查生活美容场所、美发美甲、纹眉纹绣、私人会所、工作室等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以及医疗美容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2023年共查处医疗美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30起,罚没金额104.5万元。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福州市卫健委结合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春节、元宵两节期间,重点关注旅店宾馆、商场超市、沐浴场所、影剧院等消费者密集场所,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28家;在夏季高温期间,重点关注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并对全市258家游泳池水水质进行监督抽检等;持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四大类公共场所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并公示,量化公示率100%。

2024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挥消费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牵引带动作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福州市各有关部门将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陈永)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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