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不断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结合“暖心”行动实施方案,开展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宣传引导,营造放心消费氛围。工作人员深入红兴隆老年公寓、学校、商超等消费者密集场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在超市醒目位置张贴条幅,现场交流,与他们面对面、零距离互动,讲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发生消费争议时解决的途径、购买预包装食品时注意的事项以及消费维权的电话,并通过列举消费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讲解,提示他们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让百姓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防范消费陷阱,正确处理、妥善应对消费纠纷。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7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35人次。活动中,执法人员还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引导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凝心聚力,加强放心消费建设。为促进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在药械领域发动倡议,积极组织30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诚信经营安全用药承诺书》,并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让群众买得放心、用着安心、维权顺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履行放心消费社会公开承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创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方监督。截至目前,红兴隆分局辖区内共有放心消费创建承诺店32户,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6户。
依法履职,筑牢放心消费防线。聚焦食品、药械、化妆品等民生领域及孕婴用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具等重点商品,加大监管力度,防范消费隐患。抽检检测药品30个品种,化妆品5个品种,经检测均合格,对孕婴用品、儿童用品、学生玩具等7家经营主体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均符合要求。此外,正值备耕时节,执法人员认真对辖区全部12家农资经营企业主体经营资格、进货凭证、供货方资质、进销货台账、产品库存、明码标价、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发放《农资经营价格行为行政指导意见书》12份,现场开展行政指导企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3次,要求企业按照《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积极开展自查,并收到自查报告12份。同时向经营者宣传农资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50份,强化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指导经营者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确保农民朋友买到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为“粮仓子”建设添砖加瓦。
下一步,红兴隆分局将持续加强辖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李欢 王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