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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消保中心发布“3·15”家庭装修消费警示

2024-03-12 10:23: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下,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住宅装修的消费进入了高峰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针对装修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消保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装修服务中注意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家庭装修的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广告宣传方面。夸大装修效果、进行“无毒环保”不实宣传,以低价套餐吸引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有些商家故意将装修设计、隐蔽工程及其他材料设备进行捆绑销售,引发消费纠纷。

二是合同签订方面。有些装修公司刻意回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如只对装修材料的品牌、材质作粗略表述,而对型号、标准、等级、价格却只字不提,对装修工期、工程监理、验收标准、隐蔽工程量也不作明细约定,“口头承诺”不写入合同,后期约定不写入补充条款,有些装修公司擅自将工程进行“转包”等。

三是工程质量方面。家装的交付质量和交付标准为投诉重点,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材质、价格、施工工艺及隐蔽工程在合同中不具体明确,以次充好、出现质量问题时调解难度大。

四是验收及售后服务方面。家装工程过程复杂、耗时长、专业性强,很多消费者在工程验收时并不知道应该查验哪些关键环节,部分商家在交付使用后,对基础装修质保两年,水电及防水工程质保五年的承诺不兑现。

针对这些问题,市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消费者要认真甄别。仔细了解装修内容是否适合自己需求,不要被低价所吸引,口头承诺一定要写入合同,避免在双方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被套路。

二是选择正规装修公司,认真审核合同条款。要选择资质健全、信誉良好、人员素质高的装修公司,有时间可以先到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参观,查看其施工的管理及操作是否规范等情况。签订装修合同时,要认真审核条款细则,对标注不清的条款要细化,防止家装公司漏项加价、捆绑销售等情况。

三是仔细检查验收,留存相关凭证。装修结束后,消费者应仔细对照合同内容,从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仔细检查验收,对因装修公司原因需要返工、重做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要求装修公司返工、重做。

四是消费者在家装过程中,要收集保存好购买材料、设备、配件等相关凭证,凭证需注明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如发生纠纷,才有证据维权。如果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2315”电话,或向当地消保中心投诉维权。(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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