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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工业产品“两个规定”宣贯暨化肥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

2024-03-12 10:22: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76号),近日,黑龙江省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会。

会上,质量认证股负责人郝诗亮首先向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全面解读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76号出台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具体条款释义等内容;同时要求各获证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坚决守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随后,向化肥生产企业解读GB 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详细讲解了化肥产品标识标签的相关规定标准和存在的共性问题,指导企业正确标注产品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同时分析化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详细介绍了化肥产品中各类有害物质及其影响。

下一步,龙江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县域内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两个规定”,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筑牢产品质量安全“警戒线”,确保“两个规定”按要求、按步骤顺利实施。(聂思超)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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