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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药械法律法规培训

2024-03-12 10:21: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械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培训涉及《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包括基层执法人员在内的56人参加培训。

局长王春学作动员讲话。通报了龙江县2023年度监管工作中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当前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完善药械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好药械质量管理各环节岗位职责,同时,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切实规范药械使用行为,坚决守住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底线。

主管副局长任永明主要讲解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涉及药品使用环节管理的有关内容。药械监管股负责人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涉及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讲解。认真解读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购进、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医疗机构常见药械违法风险与管控措施,讲解做到通俗易懂。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县内医疗机构药械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下一步做好全县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周长利)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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