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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帮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12-18 16:17: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案件,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45000元。

据悉,当事人是一家专业经营2–丁酮溶剂产品十余年的经营者。2022年10月当事人向李某销售230瓶使用圆方瓶盛装的2–丁酮溶剂产品,2022年11月,李某在其中120瓶2–丁酮溶剂产品圆方瓶上加贴含有“”商标及“生产商——纪州喷码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内容的瓶贴,并以15040元的总价销售给某公司。当事人为李某代开发票给某公司,帮助李某完成交易。

第7260270号“”商标是纪州喷码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经过一番调查取证、举证说明、反复查证,在认定当事人的客户李某出售的产品是侵权产品之后,再从当事人专业从事溶剂生产的时间履历、被侵权产品包装是否具有独特性、当事人使用被侵权产品的情况、当事人对李某以何种商标包装并出售涉案产品的合理预期等方面,最终认定当事人为李某代开发票的行为属于“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在该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间接侵权行为,这种为侵权行为的实施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人也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既不能生产、销售侵权商品,也不能为他人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提供运输、仓储、邮寄等便利条件,帮助其完成商品交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营造良好经营环境。(蒋诗晴)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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