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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3-12-06 10:58:50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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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8日印发《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亭林镇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设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库,每年选择注册在该镇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纳入库内,供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选择施工单位。截至调查前,文件仍在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通过制定文件,设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库,要求入库企业注册在本镇,影响了其他具备合格资质的承包施工单位平等参与该区域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主动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清理含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内容。同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20231122-亭林镇政府公示.docx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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