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对于肉类、海鲜、蔬菜等用的“生鲜灯”将全面禁止。黑龙江省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培训会宣贯新《办法》要求,向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发放《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发布提醒告诫书》,并督促经营单位贯彻。
作为示范引领,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各大型超市开展生鲜灯拆除工作。目前已有36家完成拆除更换“生鲜灯”工作,争取在《办法》实施前完成所有“生鲜灯”拆除工作,让生鲜农产品关掉“美颜”“滤镜”,回归“素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