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宣传工作,以落实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深入河口村等乡镇农贸市场及各大市场周边,向鲜肉、鲜果经营户等发放《关于不得使用“生鲜灯”影响消费者判断的提醒函》,宣传《办法》的最新要求,阐明继续使用“生鲜灯”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提醒经营户及时更换灯具。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派发《提醒函》200余份,有效提高了广大经营户对《办法》的知晓率。
(文/王维瑜 图/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