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建立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书写长三角市场通用语言,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四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下,同心同向、共建共享,区域协同标准机制不断完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合作成果不断涌现。
坚持机制先行
构建标准一体化工作体系
建立“六统一”的地方标准协同机制,确定以“310”为一体化字段的长三角区域协同标准编号规则。
坚持系统观念
优化标准一体化政策体系
创新区域标准化协同发展法制环境,发布全国首份区域标准管理办法。
坚持双轮驱动
发挥政府和市场两种作用
在数字政府等领域发布12项区域统一标准。在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发布16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
坚持国际视野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创建全国首个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及人工智能专业平台,开展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首批试点项目21项。
2023年,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扩展“长三角标准”领域,继续加大标准统一力度,新制定四项“长三角标准”:
310013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规范
310014规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31001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 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10016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16项“长三角标准”,每一项标准的制定都是一次协商协调的艰难过程,每一项标准的发布都是向一体化和高质量的豪迈跨越。
向未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长三角统一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协同团体标准为重点,共同打响“长三角标准”品牌,为提升长三角城市群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