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对某调料水产粮油店销售仿冒外包装装饰装潢果汁饮料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果汁饮料63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19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辖区某调料水产粮油店销售的某果汁饮料外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所构成的整体几乎与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尔康红苹果果汁饮料”外包装高度相似,随机请10名消费者分辨,均难以分辨。经查,乌苏市某调料水产粮油店于5月10日以托运方式从河南吻化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外包装标有“吻化出品苹果果汁饮料”200件,厂家另赠送20件,当事人提供的补充票据显示每件进货价17元,以托运部代收款付现金3400元的方式结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以每件23元价格销售12件,剩余48件已暂停销售,于6月8日通过五洲阳光物流有限公司托运部向河南吻化食品有限公司退回“吻化出品苹果果汁饮料”140件,并提供托运单据。
8月2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与“惠尔康红苹果果汁饮料”系列商标持有者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法务维权部联系,对该批红苹果饮料进行鉴定,于8月8日收到鉴定书,经该公司鉴定系仿冒,判定从整体外观、罐体颜色、整体构图、文字布局、图案颜色等高度相似相近,足以引人混淆,其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合法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仿冒外包装装饰装潢实施混淆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作出上述处罚。(杜志锋 巴德玛 杜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