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7月4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的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嘉圆牌“吃得开双胞胎”方便面包装袋上印有“本包装图案已申请专利,专利号:ZL201330180324.4,仿冒必究”,金象康牌“豌豆脆面”包装袋上印有“仿冒必究专利号:ZL201930120665.X”字样。
执法人员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数据检索查询共享平台”官网进行专利检索查询,专利号ZL201930120665.X的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终止,终止日期为2021.03.22;专利号ZL201330180324.4的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终止,终止日期为2018.05.15。经核查,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嘉圆牌“吃得开双胞胎”方便面和金象康牌“豌豆脆面”生产日期均在相应专利权终止日期之后。 当事人能提供进货、销售票据,但无法提供上述两种涉案产品的专利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属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二)项所指的假冒专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来源渠道合法,并非主观故意,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张阳 刘春 张林丽 张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