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推动化妆品安全监管和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能力作风建设与主题教育、行风建设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国家监督抽检的契机,从3月1日—7月10日对九个类别的特殊化妆品、普通化妆品、辖区内22家化妆品经营者,共计75批次开展了现场监督抽检,全面完成了2023年化妆品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目前所有样品均送至省药检院进行检验。
为了保证样品抽检的科学性,同时高质量完成本次抽检工作任务,抽检人员严格按照《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方案》和《2023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手册》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抽检。一是在范围上,化妆品科抽样人员深入到北林区、望奎县、安达市等县市,保证了抽检地域的覆盖面;二是在组织形式上,为了保证被抽样单位业态齐全,涵盖了化妆品连锁店、超市、药店、美容美发场所、小商店等不同业态;三是在类别上,以儿童化妆品、面膜、彩妆、普通化妆品、染发类产品、祛斑美白类、防晒类、祛痘类、牙膏类九个类别为重点抽样品种,全方位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此次抽样采取边监督检查边抽样的方式,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要求,对抽检对象开展了化妆品法律法规现场宣贯,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作下发统一的《化妆品经营提醒告诫书》《化妆品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责任和义务告知书》《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化妆品经营者责任清单(合规指南)》《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使经营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了化妆品相关法规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经营行为,保障了公众用妆安全。
(供稿: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