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高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时效,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开展专利侵权纠纷先裁决后调解试点工作。截至6月,该市共结案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6件,其中以先裁后调方式办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3件,行政调解+仲裁确认1件,签署并备案专利授权许可合同3份。
事前重“三力”,摸实情,谋良策
增试点“动力”。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办法(试行)》《安徽省专利侵权纠纷先裁决后调解指南》,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目标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法程序、稳步推进试点任务有效落实。
提队伍“能力”。组织各地推荐具有法律背景、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热爱知识产权事业的执法人员,组建全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以线上、线下等多形式开展集中培训,以课后提问解答的方式巩固学习成果,以集中研讨的方式加深理论理解,以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加强交流答疑解惑,以组织口审集中观摩的方式提升办案经验。
促工作“合力”。构建以市局为主体、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协助的创新工作体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宣城分中心、各维权援助工作站以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及时受理市局调解委托,负责后期调解工作。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宣城仲裁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及时作出司法确认或仲裁确认,强化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增强执行力。
事中重“三清”,出实招,保公正
工作流程清楚。制定《宣城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事指南》,明确受理范围、受理条件和办理依据。建立《宣城市专利侵权纠纷先裁决后调解工作程序》,明确先裁后调工作规范和办理时限,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司法的有效衔接落到实处,免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认定事实清楚。落实案件受理阶段形式和内容的实质审查,审查是否满足受理条件,避免审理过程中因专利权的有效性、稳定性、保护范围的不确定性而造成事实认定错误;审查提交侵权行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为后期是否开展依职权调查取证提供参考。同时,针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提前研判,就是否采信证据预备问题发问,确保认定事实清楚。
依据法律清楚。立案初期及时邀请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调查、口头审理以及审理后的案情分析,出具技术鉴定意见书,明晰每一个技术问题。合议组认真开展合议,制作合议笔录,充分发挥合议的作用,确保每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努力做到让当事人认裁息诉,更利于后期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切实提升纠纷矛盾的快速化解能力。
事后重“三心”,办实事,提质效
解释细心。对裁决结果做到对当事人耐心解释,尤其是不利一方的当事人,避免因当事人理解错误引起后期不必要的行政诉讼。切实发挥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贯。
调解耐心。以公平、公正为调解基本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在侵权事实成立的基础上,以可预期的结果为调解前提,针对每一个调解难点,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耐心细致的讲解,力争做到全面、客观的表述,让当事人信服,对调解满意。
备案放心。将专利授权许可纳入调解范围,提供一揽子调解方案,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专利授权许可合同备案,不仅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被请求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也能让权利人获得应有的回报,激发创新者的热情,促进市场经营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汪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