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谢旺江)5月22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向全市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宣传解读《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责任规定)。重庆掀起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规定的工作热潮。
两个责任规定已于5月5日起实施。两个责任规定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以及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大中型生产销售单位,在配备质量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
本次会议采用市局主会场和42个区县局分会场的形式,参会企业以须设置质量安全总监的企业为主。主会场有12个区县局和36家相关企业参会,各分会场共有600余名监管人员、1500余家企业参加,总参会人数有2100余人。会议对重庆去年总体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突出问题等进行了通报,要求企业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出厂严控;并对两个责任规定里的19条规定进行逐条简要解读,重点对两个责任规定的适用范围、质量总监和安全员职责、如何进行日常管理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监管检查等进行详细说明。还向主会场参会企业发放了两个责任规定原文,帮助企业快速理解学习两个责任规定,督促企业尽快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军在会议上强调,要深刻认识两个责任规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规定的内在逻辑和重点要求,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规定的落地见效。要求企业负责人,作为工业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将生产和销售合格产品作为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推动两个规定的有效实施;各区县局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学习贯彻和摸排检查,积极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控水平。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市的生产销售单位摸底建库,加强对生产销售单位的政策宣贯和培训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