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防疫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自2022年12月以来,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三招”规范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
事前提醒告诫。通过微信群推送合肥市局公众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印发《告诫书》等多种形式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哄抬价格,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提高疫情防控药品及用品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事中加强监管。该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能,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开展价格巡查。以安徽省市场局安徽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为依据,通过调取商品的进销货记录,计算出前后的进销差价率进行对比,从而确定商家是否存在趁疫情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事后快速反应。随着群众对药品的需求和部分防疫药品短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关于防疫药品和抗原试剂的各类投诉举报日益增多,该局工作人员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对于药品短缺等不是该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件,耐心引导群众,并积极向药企反馈。发现涉及价格违法行为的线索,一经查实,严格依法查处。
截至目前,辖区范围内暂未发现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将继续履行价格监管的职能,将引导经营者自律和加强监管执法相结合,不遗余力地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 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