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26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2〕1-13号。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2〕1-13号
合肥雅康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经核准的生产地址已不符合许可时的生产条件,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