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以日常检查、监督抽检、宣传培训为抓手,积极会商研判,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打击非添”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防严管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促进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规范生产经营能力,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截至8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3845人次,现场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店1538家次,开展化妆品线上监测58家次。
一、坚持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查线上”。重点核查辖区化妆品网络经营者,进一步压实网络经营户主体责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及利用网络进行违法广告宣传行为。
二是“查线下”。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打击非添”“备案专项整治”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开展“云剑行动”“亮剑行动”等专项行动。重点关注染发、祛斑美白、祛痘、面膜、儿童类化妆品。以染发类、儿童类化妆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城乡接合部经营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美容美发及宾馆旅业、网络销售平台为重点对象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化妆品行为。
三是“查源头”。主动到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问诊把脉”。现场为企业解决产品备案及标签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关注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需求,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品牌价值的提升,为企业今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瞄准监管痛点,推动质量提升
一是聚焦问题,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将经营规模较大、品种较多、受到投诉举报多、产品抽样不合格、曾受到行政处罚等高风险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重点企业产品合法性、标签合规性、广告真实性加强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推进专项行动的效能提升。以染发、祛斑美白、祛痘、面膜、儿童类化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市局、县(市、区)局、基层监管所三级联动,采用产品抽检、法规宣传、飞行检查、广告监测、舆情监控、加强处罚等方式方法,提升专项行动监管效能。
三、加强宣传培训,扩大宣教覆盖面
针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业务及法规水平较低的情况,全市化妆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疫情防控等工作,采取现场咨询、法规宣贯、企业座谈、答疑解惑等方式,扩大法规宣传的实效性和覆盖面。
一是建立企业微信群,大力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化妆品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组织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今年共组织培训3次,培训人数478人次。
三是开展化妆品法规及科普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厂区、进商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人流密集的核心商业区LED屏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化妆品法规及科普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820余份,现场参与群众4900余人次。
下一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网购化妆品消费提示
一、谨慎选择店铺。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情况,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网购化妆品时请注意查看网店资质,选择正规网购平台内的品牌旗舰店或信誉度较高的品牌自营网站购买化妆品。
二、核实产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手机APP“化妆品监管”来查询所购买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信息、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与网店上公布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产品质量存疑。
三、购买儿童化妆品时请认准“小金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
四、谨记依法维权。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请注意保留网购电子发票、网站商品信息、网络交易信息、物流信息、购物信息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供稿: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