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王成成)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青岛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5.009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青岛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2月2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即食海蜇头、即食海蜇丝货值金额722元,违法所得90元。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50000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产品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腐败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