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安徽省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姜寨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张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某超市购买的榴莲吃完一半发现另一半已变质,要求商家赔偿。
“食品安全无小事,人民利益大于天”,执法人员接诉后对该超市立即展开现场检查。经查验,被投诉食品超市方不仅落实了索证索票制度,能当场提供进货票据,而且被投诉榴莲从外观上也未见有明显变质现象。随即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开展座谈,超市负责人表示可能张先生在购买后放置榴莲的方式不对才导致另一半变质,认为张先生在故意“找麻烦”,而消费者张先生又声称,其榴莲另一半变质是客观事实,购买榴莲的凭据也能当场出示,要求涉事超市赔偿他的损失。
对此,执法人员分别与超市负责人和消费者进行了耐心沟通,向双方普及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经过耐心调解,超市负责人主动赔偿张先生的损失费用,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同时对姜寨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及时处理表示感谢,对处理的结果双方表示满意。
下一步,姜寨市场监管所将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 刘帅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