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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五举措”规范“6·18”网络促销活动

2022-06-17 16:12: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谢旺江)近日,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网络集中促销行为,依法督促指导平台企业、电商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南岸网购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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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扎实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严格落实总局、市局的要求开展《全面开展“平台点亮”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商城严格依法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义务,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信息的链接标识等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是切实规范集中促销行为。根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自建网站商城经营主体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起止期限、方式方法、销售规则,明示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等促销信息。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优惠承诺,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视频、计量单位等标价,不得通过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或折价、先提价后打折等方式诱导他人交易。直播经营者不得在直播、短视频中宣称“全年最低价”“历史上最低价格”,严禁实施“大数据杀熟”违法行为。

三是有效开展专项监管行动。对辖区内重点交易平台、网站、网店、商城进行走访约谈,督促广大网络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合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截至目前,共检查网络交易平台15户、网店385户、微店45户,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0条,书面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网站、公众号、商城)10户(次);监测“直播带货”网络平台、抖音(网店)30户。

四是严厉打击涉网不法行为。加大“6•18”促销网络专项监管巡查监测,严禁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严禁违规发布“专供”“特供”商品等信息,对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虚假宣传、虚假促销、价格欺诈、无证从事食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累计查处涉网案件46件主要包含无证从事食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累计处罚没款33.79万元。

五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全国12315平台、12345市长热线、市长公开信箱、群众工作系统等及时受理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和举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依法落实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履行退货义务情况加强检查监控;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不得以“订单异常”“商品缺货”等为由进行“砍单”;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明示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投诉举报共7724件,办结6627,其中(投诉6394,办结5452;举报1330件,办结1175),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放心网购在南岸良好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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