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西省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线索

2022-05-11 18:04: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省委、吉安市委推进“一号改革工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大提升年”行动的契机,自5月初开始至10月底,江西省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聚焦粮食、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排查处理以下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一是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是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重点排查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三是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重点排查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四是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专项行动调查期间,吉安市市场监管局鼓励社会各界、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反映问题,踊跃提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案源线索,以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力争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着力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通讯员 张世梧)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民生市场重点 ...

  • 山东省平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酱卤肉制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物 ...

  • 江苏连云港市着力推动疏导物流运输瓶 ...

  • 河北省隆化县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