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更好帮助市场主体抗疫纾困,健康发展,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措施》,包括实行“不见面”许可、继续压缩办事时限、帮助扩大融资渠道、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企业信用服务等七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去年10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九江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整治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房地产企业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房地产广告宣传中有些查处过的问题反复出现,这些问题对于净化竞争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发展、创建文明城市,对于企业自身发展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此,九江市市场监管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指导全市各房地产企业开展市场乱象自查整改工作,企业对照以下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一)是否存在对房地产项目的地理位置、土地性质、面积、绿化、销售状况、学校、商超等配套设施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二)是否存在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含有色情、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等违法行为;
(三)是否存在宣传升值或者投资回报,学区房,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发布预售广告等违法行为;
(四)是否存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收费、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是否存在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六)是否存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不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的违法行为,以及在经营活动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收集、买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七)是否存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自查整改期间,除引发舆情,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外,对于房地产企业一般性违法行为,原则上以行政指导为主,帮助企业整改,不作行政处罚。同时,房地产企业对于在内部运行、房产营销中遇到的涉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可以到九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进行咨询或电话函询,我们会及时为企业解惑释疑。九江市市场监管局还将深入房地产企业走访,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长效管理机制。
感谢企业对市场监管工作给予的理解和支持,也热切希望企业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业务咨询电话:广告科:8122085;价监竞争科:8225130;网监科:8138635;市场维权科:8225103。
(供稿: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