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5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橙米白酒厂负责人领到《双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明》,成为该市首家获得备案证书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今年2月,双鸭山市出台了《双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于5月1日起实施,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核准改成备案,将证前核查改成备案后检查,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对提交材料进行书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备案登记并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明》,备案登记有效期为5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得生产乳制品、饮料、罐头制品、果冻食品;不得生产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采取分装形式生产食品。(李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