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交易行为规范》公告,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和第三方合作单位提出“十个严禁”要求,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十个严禁”主要包括:一是严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和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二是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三是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四是严禁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五是严禁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六是严禁任意取消订单、随意更换商品,确保依法按约履行配送货义务;七是严禁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八是严禁单纯以差评考核方式扣减外卖送餐员劳动报酬,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对外卖送餐员的考核要求;九是严禁通过收取高额跑腿费、代购物资坐地起价的方式哄抬价格;十是严禁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
自3月中旬以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交易行为规范力度,先后两次召集饿了么等网络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提醒,对外卖骑手管理、推广使用外卖食安封签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处置了各类网络交易投诉举报近百件,有力净化了全市网络交易市场秩序。(通讯员 徐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