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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2022-04-25 17:42: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 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 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行政主体公平竞争意识,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通知》要求,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今年4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以下4类行政垄断行为:

一是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重点查处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是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三是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重点查处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四是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重点查处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有关企业和个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举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举报邮箱:jssjfld@126.com,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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