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管理>>

春耕护农,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2-04-21 16:37: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春耕春种,农资先行。为切实提高化肥产品质量,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耕化肥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image.png

强化对化肥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

对全市获得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并如实记录和公示检查结果。对全市范围内的化肥销售经营者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来源、包装标识等情况。

组织开展化肥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

坚持科学统筹监管资源、扩大抽查覆盖面,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抽查经费保障情况,以复混肥料、磷肥、钾肥为重点产品,以氮、磷、钾等主要项目,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在业且正常生产的化肥生产企业实现全覆盖的监督抽查。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量大及可能存在问题多的重点区域、场所销售经营者开展监督抽查。

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和服务指导

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强化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春耕化肥生产企业生产供应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为企业提供标准、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服务,向化肥购买使用者普及化肥产品质量知识,提供选肥、用肥等技术指导。对执行企业标准且检测结果合格,而其主要指标要求又明显低于行业推荐性标准的,督促企业整改,防止低质产品合法化。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在监督检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违法情形,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掺杂使假、标识欺诈等有关问题线索,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进行处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违法行为。(来源:镇江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一家生物股份有限 ...

  • 江苏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人在车 ...

  • 多方联动推动汽车及配套企业复工复产 ...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漆树坝镇唐家坝村青 ...

  • 湖北省红安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液化石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