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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实行“四个融合”强化内部联合双随机监管

2022-03-04 16:12: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构建“双随机+”监管体系,实行“四个融合”,推动全市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落地见效。

一是实行“双随机+业务融合”。强化内部联合,在覆盖省局下达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基础上,将各业务条线相同或相近检查事项合并,各项双随机抽查原则上以内部联合抽查为主,实行双随机抽查全业务融合,避免重复多头部署、检查。强化流程整合,依托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统一监管边界范围,整合抽查任务事项,优化任务发起方式,实行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全覆盖、常态化。

二是实行“双随机+信用融合”。突出重点领域风险分级管理,明确各抽查事项的信用风险抽查对象范围,确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抽查比例。突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三是实行“双随机+方式融合”。落实智慧监管,推进湖北省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运用,推动非现场监管;推进网监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和智慧网监APP、全国12315移动工作平台等的运用,推动移动监管;在双随机抽查中通过扫描企业二维码查询监管信息,推动扫码监管,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落实协同监管,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四是实行“双随机+惩戒融合”。统一制作内部联合抽查方案示范文本,规范抽查流程。统一制作抽查结果公告示范文本,结果公告统一报各级信用监管机构汇总公示,对检查结果为“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由信用监管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由牵头部门通过协同办案系统推送至综合执法机构,实现对抽查结果的部门互认和统一公示。(周建雄 易歆)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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