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针对化妆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工作方案,自2021年10月起,用一年的时间在该市市场监管系统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并在11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该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效推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网络销售化妆品各项规定的落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在去年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摸底情况的工作基础上,专项行动遵循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原则,突出问题导向,三大类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化妆品将被清理整治:第一类是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第二类是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第三类是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
根据工作部署,桂林市市场监管系统以压实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为重心,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协作,依职责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督导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要求其依法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按照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督导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发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时及时制止;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树立安全用妆意识,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