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刻吸取马鞍山“11.15”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马鞍山‘11.15’等事故教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约谈会”精神,近日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部署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正常开展检验业务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全要素的现场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适时组织督查。
通知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是否按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要求进行全项检验,存在缺项、漏项检验的情况,存在降低检验标准、检验时间过短等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般性的违规问题,要责令检验检测机构限期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整改到位。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严格依法查处,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滁州市局,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通讯员 宋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