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防疫情传播,满足部分封闭小区居民药品和防疫产品的使用需求,11月29日,内蒙古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疫情期间开展药品配送服务工作方案。
一、配送企业
按照分布合理,就近选取的原则,综合药品零售企业配送运输能力,选取满洲里市华康药业有限公司、满洲里市宏德医药有限公司以及16家零售药店,共计18家配送单位,分布于各社区,且具备运输车辆和相应人员,符合能为疫情期间封闭小区居民的药品及防疫产品需求提供供应保障的条件,设为药品配送服务企业。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二、配送方式
封闭小区内居民有使用药品和防疫消毒产品需求的,将购物需求转达给封闭小区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者定期将购药意愿汇总后,按照就近选择的原则,定期将明细清单传给药品配送企业,药品企业将药品的品种、数量、金额核对后,形成待出库明细清单,传递给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将居民购药钱款,以微信等非直接接触方式收齐,与药品企业交接,由药品企业定期出库配送。配送时间及期限,根据用药数量和用药情况,由药品配送企业与社区工作者协商决定。
三、注意事项
1.避免现金直接接触,以免造成疫情传播。
2.下单及配送药品频率、时间,由配送药品企业与社区工作者,视居民购药数量、用药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3.如封闭小区居民所需的药品,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管控药品,则需社区工作者协助该居民,联系满洲里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生进行诊察,同时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排除新冠肺炎后,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和医生处方凭证,方可由药品经营企业供应出库,完成配送流程。
(来源:满洲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