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1-11-30 11:25:58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image.png

公示期: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8日

联系邮箱:fldj@samr.gov.cn 

附件下载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doc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建立 ...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商家销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冬季中药 ...

  • 湖北宜昌长江江畔的柏斯音乐集团宜昌 ...

  •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官山大桥缆、吊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