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兴安盟大米”、“太和小米”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 重点联系指导公示名录

2021-11-30 17:25: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公示》,内蒙古兴安盟“兴安盟大米”、“太和小米”两件地理标志纳入公示名单,此次公示名单中内蒙古自治区仅六件地理标志入选,兴安盟盟喜占两件。公示名单是经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定,并结合兴安盟实施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以及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情况,层层推荐、审核最终得以出线。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为鼓励支持各地把现有地理标志运用好、经营好,集中力量、精耕细作、量身打造,形成一批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品牌,将集中优势资源对入选地理标志实施品牌建设行动。一是在品牌培育指导方面,加强对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二是在品牌宣传推广方面,用好互联网新媒体,拓展品牌营销渠道,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三是在品牌品质保障方面,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引领,加快推进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领域标准制修订,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品质。四是在品牌价值经营方面,围绕服务地方产业和区域经济建设,加强品牌推介和经营管理,加速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提升。(通讯员 李婷婷)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今年前10个月我国进出口增速达22 ...

  • 浙江省金华市古子城保宁门前12位金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因地制宜发展高效 ...

  •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 ...

  • 南京市浦口区打造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