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河南省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深入贯彻执行河南省药监局和永城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各项部署,持续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做好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第一时间落实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要求,下架封存退热药36155盒。以零售药店退热药暂停销售,抗生素、抗病毒药、止咳药物“三类药品”实名登记,经营人员自我防护及健康监测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零售药店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退热药品暂停销售政策,做好上述“三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发挥零售药店“前沿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顾客进店佩戴口罩、扫码、测量体温、店内日常清洁及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有发热人员购买药物,主动劝导和提醒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守牢医疗器械安全防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覆盖性检查。加大对近年来被立案查处、抽检不合格等情况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额温枪、新冠诊断试剂等产品,重点检查进货渠道、进货查验记录、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等内容,坚决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市场,全力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按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和使用质量管理,坚决把好疫情防控用械质量关。
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紧盯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结合全市正在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和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加大对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存储、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监管全覆盖要求,重点检查市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单位的购进渠道、资质票据、检验报告、冷链运输管理、储存条件等影响疫苗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规范新冠病毒疫苗在购进、储存、运输、使用、信息追溯方面的管理,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储运合规。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全力保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自10月底以来,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489家次,整改16家,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和监管责任,继续加大零售药店检查力度,督促零售药店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抓紧抓实药械质量监管工作,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守牢药械质量安全底线。(通讯员 河南省永城市市场监管局 万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