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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多项举措发挥药店“哨卡”作用

2021-11-30 09:33: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举措,狠抓零售药店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最大限度发挥好药店的监测预警“哨卡”作用。

把好三道关口。一是入店测温关。落实所有进店人员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等常规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其进店并拒绝销售药品;对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拒绝销售药品;对确实不能出示健康码且体温正常的老年人等特殊购药人员,采取不进店等方式进行销售。二是场所消杀关。督促药店做好店内的消毒、通风等措施,经常性对药店消杀时间、消杀区域、消杀物品等台账记录进行检查,确保药店场所环节干净卫生,避免药店内部交叉感染。三是购药登记关。对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感冒咳嗽等“四类”药品的顾客主动询问购药原因,及近期是否有疫情地旅居史、疫情发生地区返回人员接触史等,并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对代为他人购药的,要求代购人提供实际用药人的上述信息。对体温异常的购药人员,及时向所在地发热门诊报告。

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对全县零售药店进行高频次的督导检查,督促药店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等要求,认真执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未严格落实相关防控要求的,通过约谈、整改、责令关停等措施,督促药店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堵塞疫情防控漏洞。

加强专业培训。通过上门宣传、张贴宣传单等方式,经常性提醒各零售药店强化思想意识、提高责任意识,把防控相关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分批次组织药店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传达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讲解店内日常消杀、管控药品售药流程、新冠病毒科学防控、发热病人及时报告等防疫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药店从业人员对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相关专业知识的熟悉和掌握。(通讯员 操劲松 谢丹)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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