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日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通过申报、审核、公示等既定流程,确定伊春市申报的黑龙江北货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伊春美江木艺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晨松山特产品有限公司、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分别获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奖和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补助,共计36.4万元。
专利奖补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升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意识。下步工作中,伊春市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创新服务举措,了解企业需求,宣贯各项政策,积极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助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助推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