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9日上午,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举办“跨省通办”合作协议视频签订会。
会上,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国顺,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费立志,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君分别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标志着莆田市-日照市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正式启动,该局成为莆田市首家实现部门间点对点“跨省通办”单位。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避免出现“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提升政务服务的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方友好协商, 决定开展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合作,第一批共47个审批事项,推行以下合作措施:
(一)三方分别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印制商事登记事项办事指南。
(二)凡在莆田市、日照市办理商事登记业务的申请人,可在对方任一地区提出申请,对方审批部门负责咨询、收件,企业住所、执业药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执业单位所在地的审批部门负责受理、审批、打印、邮寄证照。
(三)三方分别编制商事登记相关事项申请材料详细清单和具体申报要求。收件地的审批部门负责申请材料完整性及人员身份验证。对采用纸质材料方式办理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收件地审批部门即时扫描申请材料,并及时发送至对方。对采用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的,指导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及电子签名。
(四)对在办理商事登记业务中形成的纸质档案,各自负责暂时保管,并定期移交给对方。
(五)三方企业登记业务处(科)室负责人为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合作业务联系人,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确保通办工作顺利进行。
“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来源:莆田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