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中消协就商品房投诉五大问题消费者如何“避坑”发布典型案例,安徽省滁州市一起关于消费者购房遇商家花式违约消费调解案例入选。
潘先生在某房产公司购房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签订合同后房产公司一直未能正式网签,潘先生申请无理由退房无果遂投诉至天长市消保委,经工作人员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房产公司退还潘先生64万余元购房款。
居住需求是老百姓最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通常也是单笔支出最大的消费。普通消费者由于商品房交易频次少,相关知识比较缺乏,而房产交易中又关联金融等多个行业,使得商品房交易问题复杂化,消费者通过买卖商品房实现居住需求的同时,也经常发生消费纠纷。这对消协组织依法履职提出了新挑战。
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滁州市消保委积极探索创新维权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开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致力于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切入点,以优化消费环境为着力点,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为重点,聚焦民生热点,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滁州市消保委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营造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张稚 通讯员 安徽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李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