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3日,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对疫情期间不明码标价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
通告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及保供稳价工作,防止出现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各市场经营主体要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规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合理定价,诚信经营,明码标价。通告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七类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告知:(一)不明码标价的;(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六)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与此同时,该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场经营主体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该局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通讯员 徐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