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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诚信经营告知书

2021-11-04 14:26: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广西南宁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11月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诚信经营告知书,并联系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全国性平台帮助向南宁市网店推送,倡导诚信经营,提升服务品质。

2021年“双十一”日益临近,网购优惠活动、网络营销广告铺天盖地,层出不穷,各大网络交易平台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力争在“双十一”期间赚个盆满钵满。据初步统计,目前南宁市有经营性网站15809个,活跃网店25499个,企业微信公众号3847个,各项占比均超过全区的三分之一。

在此,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销售食品(含保健食品)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或宣称有治疗功效;不得拒绝向消费者提供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网络销售化妆品必须提示“化妆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不得明示或暗示化妆品有医疗功效;网络交易经营者预售商品,不得以缺货等原因为由,单方面取消交易等。

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严守价格诚信,不得虚构原价、先涨后降虚假折扣;在集中促销期间开展有奖销售的,应当明确公示参与条件、方式等奖项信息,不得擅自变更、附加不利于消费者的条件;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履行法定责任;“24小时内发货”“30天保价”“延长三包期限”“无理由退换货”等承诺,一定做到有诺必践。

下一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紧盯“双十一”这一时间节点,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义务,确保“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秩序良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何正君 游洋)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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