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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双减”!江苏扬州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集中整治

2021-10-31 18:11: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精神,3月-10月,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提高覆盖面

3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

宝应、仪征、邗江、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地市场监管局陆续与教育部门联合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高邮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制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江都、广陵等地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部门下发集中整治通知,均明确了集中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内容及相关工作安排、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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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传,深化培训,提高知晓率

3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公众号发布“@中小学生及家长 你在校外培训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吗?集中整治来了”。

宝应局通过微信群、官网扩大宣传,联手教育部门对安宜镇78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场解读培训,发放示范文本近百份;在开发区七里村现场讲解如何选择培训机构及相关注意事项,发放宣传单200份。

高邮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依托各乡镇教育中心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群、QQ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与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市93家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围绕价格、格式条款等从法律规定、操作指南等角度进行专题培训与警示教育。

江都局召集基层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和各镇相关负责人会议,专题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联合教育部门采取线上联系、线下推广等措施向培训机构和消费者宣传推广,确保辖区内132家培训机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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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督查,强化监管,提高震慑力

5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税务局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的示范文本使用、收费情况和广告宣传“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取校外培训机构200家。

高邮局根据培训机构的规模、运行质态,引导树人、佳禾、拉孚等培训机构先行规范签订合同,再全面铺开。各乡镇教育中心校、市场监管分局定期、不定期督查、指导各培训机构在醒目位置公示合同样本等。

江都局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8家。

邗江局联合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00余家。

广陵局与教育部门分成4个检查小组,对全区33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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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面推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培训合同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及家长积极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宋娴娴)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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