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全旗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内蒙古鄂伦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本次检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全旗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托老机构三个领域餐饮服务对象名录库,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餐饮单位,并由系统进行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对应一份随机抽查联合记录表。此次检查涉及全旗各个乡镇不同的餐饮行业,充分保证了检查主体的多样性。
根据职能职责,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被抽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制度公示情况、操作流程、食材进货索证索票、餐厨垃圾处理、冷冻海鲜、肉类制品进货查验、学校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证明、从业人员体检培训、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储存、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随后,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检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按照“谁办案、谁录入”的原则,将查处结果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通过开展全旗餐饮服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效督促了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将检查与宣传引导相结合,帮助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完善食品安全措施,健全食品管理制度,预防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索黎洁 通讯员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