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安徽省巢湖市亚父市场监管所多措并举助力活禽交易清零

2021-10-18 16:08: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改善交易场所卫生状况,有效预防疫病发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合政令2021年第211号)和《巢湖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实施方案》(巢政办秘〔2021〕41号)的要求,自11月1日起,在安徽省巢湖市城区范围内禁止活禽交易,实施家禽白条上市。

为确保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工作有效落实,巢湖市亚父市场监管所立足部门职责,积极开展系列工作。

一是强化证照管理。将系统排查和线下摸排相结合,通过证照系统查询经营范围含“活禽销售”的经营户,通知其尽快来所变更经营范围;同时利用网格化监管对辖区内家禽交易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清理无照经营,做到底数清。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为提高群众对禁止活禽交易政策的知晓率,该所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巢湖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的通告》,并逐户发放《致禽产品经营户的一封信》进行广泛宣传,促进经营户自觉转变经营方式,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严把进货关,加强对家禽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售家禽产品必须附有“两证明一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检疫脚环)。

截至目前该所已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10余份,接下来将继续开展常态化巡查、宣传,11月1日起将严厉查处城区内擅自从事活禽交易和违法违规经营家禽产品的行为。(通讯员 裴晶晶)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对食品 ...

  • 吉林省敦化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建筑装饰 ...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 ...

  • 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广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