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山东烟台开发区着力提升基层化妆品监管能力

2021-09-20 21:54: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全面贯彻新颁发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开展化妆品“雷霆行动”,严格推进基层化妆品市场“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和“监管能力五年提升”工程,保障群众用妆安全,维护全区化妆品市场健康发展,连日来,山东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化妆品执法力度,着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该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压实属地责任,突出监管重点,以婴幼儿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染发、美白祛斑类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美容美发机构、大型商超、母婴专卖店、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日化用品商店为重点区域,组织监管人员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全面摸排,摸清化妆品经营底数。同时,为提高化妆品监管效率,坚持“以学促干、以干代练”,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帮带等方式,保证基层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化妆品执法检查“9会”要领:会查产品合法性、会查渠道来源、会看标签标识、会看店内宣传、会看贮存运输条件、会抽样、会执法办案、会处理消费者投诉、会宣传指导。

此外,按照“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思路,严格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共立案查处9起,现已全部结案,扣押无中文标识、过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532件,货值金额达8.40万元,罚没款合计16.04万元,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形成强力震慑。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和“雷霆行动”等实践活动,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打造出一支业务素质硬、执法效率高的监管队伍,全面提升全区化妆品监管水平。(柴瑞洪 董冬)

(责任编辑:孟庆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布质量提升倡议 近 ...

  • 福建省特检院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为群众 ...

  • “新国标”开启纯粮时代 红星“纯粮 ...

  • 确保放心吃!浙江省天台县市场监管局 ...

  • 梨来了,羊肉来了!8.7吨巴州特色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