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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濉溪县出台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政策

2021-08-30 12:50: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政府印发《濉溪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围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检验检测、管理体系认证、缺陷召回、标准化、计量、知识产权等八个方面出台一系列激励措施。这是濉溪县政府对质量提升行动的专项奖励,奖励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均创近年之最,在淮北市乃至安徽省均属领先地位。

按照奖励政策规定,濉溪县设立1000万元的质量提升发展基金,并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额度递增,主要用于支持研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质量人才队伍、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问诊、缺陷产品召回、“四个一”质量提升、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建设质量监管创新模式和质量提升行为。

在品牌建设方面,对新获得“濉溪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30万元、提名奖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安徽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的单位给予15万元补助资金;对新获得“安徽省质量认证示范区(点)”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检验检测方面,对新认定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标准化方面,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分别给予每个标准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单位按照上述标准减半予以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并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分别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企业标准领跑者”“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标准化称号并获得相关证书者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获得AAA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批准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在知识产权方面,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每件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开发区(园区)的分别给予30万、20万元奖励;对列为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开发区(园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通讯员 赵光明)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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