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

2021-08-27 17:10: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部署,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组织全系统大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为推动构建呼伦贝尔市良好教育生态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是依法登记管理。对营利性教育机构,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审批机关的批准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审批机关批准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现有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全力配合教育、人社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增强政府部门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重点监管。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作为监管重点,建立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警示告诫、专题约谈等措施为主的立体监管网络。配合教育、人社部门将违法行为危害严重的机构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展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与教育部门已经开展2批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共检查各类学校11所,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监管法律法规,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信息,不得利用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扣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开展教育收费“回头看”检查,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自查自纠、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多项措施,重点对中小学校在规定的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收取服务型收费、赞助费、教辅费,以及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收取等乱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目前共检查中小学、幼儿园32家,校外培训机构6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四是加强广告监管。针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发布行为开展专项行动,监督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监督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依法依规查处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五是加强不正当竞争执法。以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通过捏造事实招徕培训对象,向学员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夸大宣传师资力量,夸大培训机构资质或实力,编造虚假用户好评等虚假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培训合同监管。在呼伦贝尔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统一推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目前,已检查经营者199户,排查涉嫌违法格式条款1条,对相关企业开展行政约谈1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提供咨询宣传服务100余人次。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执行好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决策部署,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为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贡献力量。(朱丽娜 通讯员 荆立娜)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药品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药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启药品零售 ...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县种植的2 ...

  • 视频 | 长风破浪的“创业” 《市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