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条例》的知晓率,不断增强化妆品监管能力,安徽省南陵县弋江市场监管所多举措推进《条例》宣贯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摸底登记,建立台账。该所工作人员对全镇化妆品专卖店、商场超市、母婴店、美容机构、宾馆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状况,建立化妆品微信工作群,发送《条例》和化妆品经营使用注意事项等,方便化妆品从业人员学习,将学习讨论与实践交流结合起来,达到共同学习交流的效果。
二是上门宣传,承诺经营。将《条例》学习与监管重点结合,为方便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更好学习《条例》、落实化妆品监管要求,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发放《条例》读本、《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表》,并现场张贴《致化妆品经营者的一封信》,督促其签订《化妆品经营承诺书》。通过全方位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法规实施氛围,提升化妆品从业人员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的自觉意识,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
三是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为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该所依法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前期,执法人员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对存在问题单位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检查时,对仍存在未执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未经注册(备案)、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办化妆品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2万余元。
截至目前,该所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上门宣传10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50余份。下一步,该所将对《条例》的宣贯融入日常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对《条例》的知晓率,引导他们合法依规开展经营使用活动。同时,不断整顿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化妆品消费环境。(陶庭福 通讯员 许冠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