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安徽省郎溪县姚村市场监管所多举措加强特殊食品安全整治

2021-08-25 12:57: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单位,安徽省郎溪县姚村市场监管所多举措加强特殊食品安全整治,保障辖区特殊食品安全。

重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以日常监督检查、节日市场整治、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回头看”为契机,加大对商超、母婴店、药店等重点场所的重点经营环节进行监管,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是否齐全,经营条件是否达标、专区专柜及警示语设置是否规范,保健食品与其他普通食品或药品是否混放,店内宣传用语是否合法;督促特殊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主动改善经营环境,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合法经营。

严打击,整治市场乱象。以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不规范、特殊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特殊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履行不到位、部分特殊食品未纳入管理范围、特殊食品贮存条件不达标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追究违法违规特殊食品经营者法律责任,针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下狠手。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姚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户,责令整改专柜专区设置不到位等问题6条;查处保健食品案件3起。

优服务,规范经营秩序。上门指导帮助特殊食品经营户规范经营,为经营户提供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进货台账等物料,帮助经营户有效区分 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正确建立特殊食品销售专区、建立完整规范的保健食品进货查验,通过服务商户,共同规范经营环境;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快速查处发现的侵权线索,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宣传,提升消费认知。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广泛向特殊食品经营户宣传关于特殊食品专区经营、不得混放销售的要求,提高特殊食品经营者对特殊食品需专区专柜的认识;以特殊食品专区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店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全力推进整体水平提档升级;在辖区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醒目位置张贴《保健食品选购提示》《婴幼儿配方乳粉选购提示》《特殊食品消费提示》等宣传资料,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加大特殊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规范特殊食品标签标识、警示用语和专区专柜销售。(通讯员 吴哲)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七十一期 赵安长:传承中华酱酒文 ...

  • 高台宣化镇:瓜田开放 采摘乐融融

  • 湖北扎实推进“双安双创”工作提升食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着力保护地理 ...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石家庄市市场监 ...

最新新闻